配资 发表于 2019-6-13 20:40:18

“买卖虚拟货币征税”的税务筹划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交易捏造钱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标题标批复》如下: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贩卖捏造钱币取得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标题标叨教》(京地税个1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捏造钱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盘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贩卖捏造钱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捏造钱币所付出的价款和干系税费。


  三、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据的,由主管税务构造审定其财产原值。

 ◆ 税法对此的表明



    财产转让所得:以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其原值与公道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实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两个大概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的,应当对每个人取得的收入分别按照税法规定减除费用后盘算纳税。



本人对此举行税收操持的主导头脑是:



    当税务构造没有把以下事变搞清晰前,就不能对个人的此项收入举行征税。这此中对于干系证据简直认,是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行。若您是一个道德水平极高的纳税人,而且以为纳税是一件光荣的事,您就要主动共同税务构造举行观察,并如实申报您所取得的收入,对如许的人大多数网民会表现对您的恭敬,但由于您自身的道德水平还没有到达这个地步,大概不具备干系的专业知识,个人理财方面管理也比力紊乱,对您的收入准确的盘算出税款,是一件让税务构造比力头痛的事。



◆ 分析如下:



    当您取得此项收入时,您有证据证实为了完成此项收入有如下费用发

生:如车费、机票费、购买电脑等等一些费用时,这就给税务构造举行确认、分摊,哪些费用可以扣除?带来很大的贫困。我信赖中国强盛的税务局,不会为征你那几毛钱的税而发兵动众,除非你“罪不容诛”大概是“撞到枪口”上了。



    交纳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构造不是那么很好确定。是按户藉地点地?

交易业务地点地?付出地点地?等等,这是很难确定的,也很贫困。而纳税人恰好是以个人为主,当出现一个“光脚不怕穿鞋”的人就是敢向强盛的税务构造去寻衅和反抗时,那么税务构造有些情况也不是那么好办。从以往的税务行政复议案件来看,凡是个人申请提出复议或告状的,得胜的比率好坏常大的。



    当所谓的主管税务构造把别的地方的税收收到本身的口袋里时,地区间

的税收争议就会出现。由于税收经济已越来越被中国的各级政府所器重,北京地税局对此标题标器重水平之高是否有这个寄义,那我就不得而知了。



    当转让此钱币的人声称:此物为几个人共同全部时,按照税法有关规定,

还要分别盘算征税,真是添乱。我代表下层税务构造的管理员发句怨言,随处都是大西瓜,还是让我们少捡点芝麻为好,卖芝麻的人也不轻易,都是小本策划。



    以上所谓的税收操持方案盼望不要被国家干系部门所反感,也不盼望被“醉翁之意”的人所使用,更不盼望人们把我当成造谣惑众者。假如我错了,盼望构造上对我严肃告诫,我包管客气担当,但不能包管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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