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营改增过渡方案 中央地方五五分成
国务院本日印发营改增后央地收入分配过渡方案,指出以2014年为基数审定中心返还和地方上缴基数,全部行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均纳入中心和地方共享范围。中心分享增值税的50%,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50%。方案5月1日起实行。中心上划收入通过税收返还方式给地方,确保地方既有财力稳定。中心会合的收入增量通过均衡性转移付出分配给地方,重要用于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
增值税为中心地方共享税,现在按75%、地方25%的比例分配。由于地方财政恒久依靠地皮出让收入,在去库存压力愈发增长的情况下,已经遭受着较大压力了,业内表现,如果营改增,增值税的中心、地方分享比例仍维持75:25稳定,地方的财政收支将会“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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