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炒股 发表于 2019-6-28 17:08:25

内蒙古农民王力军非法经营案再审改判无罪

本日上午9点“内蒙古王力军收购玉米开罪案”再审宣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取消原审讯断,改判王力军无罪。
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期间,王力军未管理粮食收购允许证、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构造批准登记并颁发业务执照,擅安闲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附近村组无证照违法收购玉米,将所收购的玉米卖给巴彦淖尔市粮油公司杭锦后旗蛮会分库,策划数额218288.6元,非法赢利6000元。案发后,王力军主动到公安构造投案自首,并退缉赢利6000元。
根据上述毕竟,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查察院以非法策划罪对原审被告人王力军提起公诉,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15日作出刑事讯断,以非法策划罪判处王力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其退缴的非法赢利人民币六千元由侦查构造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王力军未上诉,查察构造未抗诉,讯断发生法律效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讯断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2016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再审决定,指令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举行再审。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构成合议庭,于2017年2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庭审中,巴彦淖尔市人民查察院出庭查察职员提出,王力军的运动虽具有行政违法性,但不构成非法策划罪,发起再审依法讯断;原审被告人王力军以为其运动不构成非法策划罪;其辩护人提出,王力军无证照收购玉米的运动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处罚性,不符合刑法规定的非法策划罪的构成要件,也不符合刑法谦抑性原则,应宣告无罪。
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以为,原审被告人王力军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期间,没有管理粮食收购允许证及工商业务执照生意业务玉米的毕竟清楚,其运动违反了其时的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有关规定,但尚未到达严肃扰乱市场秩序的危害水平,不具备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策划罪相称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处罚的须要性,不构成非法策划罪,原讯断认定王力军构成非法策划罪实用法律错误。查察构造、王力军及其辩护人提出王力军的运动不构成犯罪的意见创建,予以采取。故依法作出上述讯断。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息媒体记者、社会公众以及王力军的眷属等60余人旁听了该案的公开宣判。
合议庭在宣判后向王力军送达了再审讯断书,并就讯断收效后有权提出国家补偿申请等题目向其做相识释阐明。(央视记者 刘建辉)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息媒体记者、社会公众以及王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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