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炒股选股技巧 发表于 2019-6-28 17:52:25

没有实质性限制减持,这就对了!

新规定无非是减缓减持步调,继承保持减持预期。

该减持的还是要减持,要用市场本领管理减持而不是行政干预。

大股东通过协议**,找很多多少个下家,每家**总股本5%,9个月内下家再大宗生意业务全部**给第三方,第三方6个月后二级市场抛售,大股东最快一年半内可完成减持操持!多绕了一个弯,延伸一年时间而已。没有质变,随着新上市公司不绝累加,减持总规模越来越大。

朝秦暮楚而已,一次性减持受不了,分开十次减持就受得了了?

想减持的估计节后立刻公告了,雪片般飞来,来得更剧烈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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