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ma76 发表于 2019-7-16 08:54:05

非法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 原财经节目主持人廖某强等被刑拘

上海警方消息,近日,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根据相关线索,侦破一起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案件,廖某强等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uy2g1fjk8g 发表于 2019-7-16 08:54:16

@悠扬的冬不拉   快过来好好帮你爹洗洗!

liulang18304 发表于 2019-7-16 08:55:00

@悠扬的冬不拉人那?还不快来洗地,快去大柏树上海经侦跪地喊冤,对得起尿老师吗?

vb7d3eyh7e 发表于 2019-7-16 08:55:27

迟来的正义!!

lf_bmw1981 发表于 2019-7-16 08:55:46

没有说世光

ynlnzPm99 发表于 2019-7-16 08:56:19

马三立相声学警车叫:完了完了完了……^_^

er2s2q7c9o 发表于 2019-7-16 08:56:40

为什么不抓李大霄还有很多微博大V

nm0h6x3t3R 发表于 2019-7-16 08:56:57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恃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结局就是五年以上刑期加没收所有财产。

dtep7wage3 发表于 2019-7-16 08:57:56

普法教育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nli3q8o5ge 发表于 2019-7-16 08:58:37

法律科普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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