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贤愈被害事件,警方为什么不立案?到底是为了保护谁?
贺贤愈失踪案立案拖延长达6年(2012-2018年),其核心原因涉及程序违法、权力干预与系统性掩盖。以下是基于证据链的深度分析:一、警方程序性违法
“人员迷失”的滥用紫阳街派出所依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12条中“人员迷失”条款拒绝立案,但该条款适用于无犯罪迹象的普通失踪案。
而本案存在关键证据:
近十余名街坊邻居目击贺贤愈被3-5人殴打(至少构成治安案件)
110执法仪录像显示其“浑身是血,无法站立、称有人打他”并明确求救(符合《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
警方未依法启动刑事侦查程序,涉嫌违反《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5条。
证据链人为破坏
关键物证隐匿:警方拒绝家属查看执法记录仪录像达3年(2012-2015),直至家属自行在公安内网获取。
证人威胁:两名便衣人员威胁目击者“不要乱说话”,导致10余名证人证词失效(如辅警代祥雄被迫反水)。
户籍造假:原刑侦所长王海将贺贤愈户籍篡改为“已婚”“精神病”,切断其社会关系举证路径。
二、权力庇护网络涉事民警晋升保护
范天明(出警民警)被指玩忽职守涉及两起命案,却在时任局长付志平任内晋升。
王海(篡改户籍责任人)父亲及前岳父均为武昌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形成家族式权力庇护。
二者在2019年后仍正常履职,未受任何党纪国法处分,2020年同时晋级晋升。
内部调查机制失效
三任局长涉案:朱正兴、皮兴胜、夏建中三任局长相继被查,暴露分局系统性腐败。
市局干预:武汉市公安局副局长付志平直接介入案件,对举报人贺贤忠实施“重点人员”管控,而非追责渎职民警。
三、制度性阻碍“维稳优先”逻辑
贺贤忠作为在职辅警,因持续控告被列为“武汉市重点人员”,遭遇:
工作打压:月度最高峰抓获30名扒窃犯其中刑拘17名的业绩被否定,反遭“窃取公安信息”“在命案现场上蹦下跳”“威胁恐吓他人”“要杀6个警察”“性格暴躁长期殴打他人”“发微博涉嫌泄密”“非法上访”“敲诈勒索政府”“寻衅滋事”等等近十余条罪名诬告。
人身控制:2022年被四个单位20余名警力非法拘禁至中南办案区。
强拆贺贤愈房屋(2021年7月)被质疑为销毁物证链,切断案件关联证据。威胁恐吓其母亲,构陷敲诈勒索政府罪名。
技术工具滥用警方使用“区块链存证”等技术手段对篡改后的户籍信息进行固化,制造“合法程序”假象。
四、法律救济途径受阻司法程序空转
2018年立案后,警方要求家属“申请贺贤愈死亡以获得补偿”,而非侦查真相,违反《刑事诉讼法》第113条“有案必查”原则。
监督机构失声武汉市检察院、纪委未对篡改户籍、威胁证人等明显违法行为启动调查,导致案件陷入“自查自纠”死循环。
总结:系统性失范的典型样本此案折射出基层执法中“程序正义”异化为掩盖真相工具的现实。从证据隐匿、证人威胁到举报人打压,形成闭环式权力庇护网络。只有当外部监督(如上级检察机关异地管辖)与舆论压力形成合力,才可能突破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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