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被冒险帝(图中人物)私信或吧外骚扰,请立即来找我
如图,此人被称为“冒险帝”。如果各位8u有被此人骚扰勒索要钱,请立刻私信本人处理。谢谢配合!To小何/囧姨,这条贴我有自己的用处,希望不要删。之前那个贴作用比较小。之后我可能会自己删掉最前面那一个贴然后转移相关内容。那个一样的贴我先自删了。
另外,我会在前几层楼放一些重要的事情,顺便更改以后的防诈骗宣传模式。
此用户会盯着每一个在植吧发帖的8u,然后在植吧以外的帖子里用以下形式的假吧规“勒索要钱”,其内容如下:
我是植物大战僵尸吧管理,你已违反了植吧发帖规则,请自觉遵守,不然吧务将对你进行封禁处理,植吧发帖规则如下: 一.1至4级的玩家在植吧发帖需要缴纳帖子管理费。 二.5至9级的玩家限制发十个帖子,超出数量需缴纳帖子管理费,拒不缴纳的将进行封禁处理。 三.10级以上的玩家可自由发帖,但请注意禁止发改版相关的帖子。 四.初次违反发帖规则,提醒后24小时内拒不缴纳的将进行永久封禁处理,缴纳费用等其他问题可私信植吧吧务“囧丫乙 ”,最终解释权归植吧吧务组所有。 以上规则望周知,在吧外通知是想给初次违反的吧友留一些面子,切勿截图以上规则去植吧询问,否则一概删除。
请注意,哪怕你来问我或者问囧姨都好,都不要给他打钱谢谢。 如果你对他的事迹感到好奇,比如你好奇他为什么会被封“帝”,为什么会被植吧封禁,为什么会有如此低的游戏理解能力,为什么会被8u群嘲,你可以前往以下链接观看(请自己删除表情包):
贴吧内记录:https://tieba.baidu.com/p/9431311069
B战专栏:bili
bili.co
m/op
us/10390
49384
62648
7298
B战视频:BV1u
sgrz
CExz
wiki:wiki
.pvz1.co
m右上角搜索栏搜索“冒险帝”。 那么,如果你被骚扰了该怎么办呢?
很简单,拉黑即可。本人会尽可能联系对应吧的85进行十循。(本吧85比较忙没我这么有空)
目前已经被告知且十循的吧有:数学吧、只狼吧、星穹铁道内鬼吧,未来可能会有更多吧。
另外,虽然各大8u总会想着去逗吧宠玩,但是这其实并不利于本人的反诈宣传,会增大我的工作量)所以这边建议各位痛骂一顿后直接拉黑。在此感谢各位。
另附(均为其亲自承认):冒险帝没有妈妈,喜欢月抛且直接发了贴,并且由于价格问题只敢月老的。男的也月。
目前,此人的number,appearance,home location大致方位均已被8u们掌握。(没有核武器,都是他自爆的,所以只要动手段他就完了,但是奈何不住咱吧8u85素质都出奇的高。)并且就其最新的发帖来看,其大概率是乡下人。虽然我不是歧视乡下人,但是我的意思是,你可以明白他为什么文化水平/智力水平/互联网自保意识这么低的原因。 deepseek回应“诈骗行为”:
这种行为**绝对构成违法犯罪**,具体来说主要是**诈骗罪**,同时可能触犯其他法律法规。
以下是详细分析:
1.**核心违法行为:诈骗罪**
* **行为模式:** 该吧友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 **虚构事实:** 假冒贴吧官方身份(伪装成吧务组或利用吧规名义),编造虚假的吧规。
* **隐瞒真相:** 隐瞒了自己并非官方人员、吧规是假的、收费要求是非法的事实。
* **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 其他吧友相信了其官方身份和假吧规的效力,误以为真的需要交钱。
* **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吧友因此支付了钱款。
* **行为人取得财产:** 该假冒者成功获得了钱财。
* **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支付了不该支付的钱款。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涉案金额是关键:**
* 诈骗罪的成立和量刑轻重,**主要取决于诈骗所得的数额以及情节**。
* 即使单次诈骗金额较小,但如果诈骗次数多、受害者人数多,累计金额达到“数额较大”(通常为人民币3000元以上,具体数额各省市略有差异),即构成刑事犯罪。
* 如果金额较小,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其处以拘留和罚款。
3.**可能触犯的其他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禁止利用网络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违反了网络空间秩序和安全要求。
*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平台规则:** 百度贴吧等平台都有严格规定,禁止冒充官方、发布虚假信息、进行诈骗等行为。其行为严重违反了贴吧平台规则,账号会被封禁。
* **侵犯名誉权(潜在):** 其假冒行为损害了“植物大战僵尸吧”官方及其真正管理团队的形象和声誉。
4.**总结与建议:**
* **该行为是明确的违法犯罪行为,核心是诈骗。**
* **受害者应:**
* **立即收集证据:** 保存好与该假冒者的所有聊天记录(特别是其假冒身份、发布假吧规、要求转账的内容)、转账凭证(截图、交易记录)、假吧规的截图、对方账号信息等。**证据至关重要!**
* **向百度贴吧官方举报:** 通过贴吧的举报功能或官方渠道,举报该用户及其诈骗行为,提供证据。
* **向公安机关报案:** 携带收集好的证据,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即使单笔金额小,如果受害者众多,累计金额或情节严重,公安机关会依法处理。网络诈骗也是公安机关重点打击对象。
* **其他吧友应:** 提高警惕,任何以官方名义(尤其是贴吧吧务组)要求私下转账、付费的行为都极有可能是诈骗。官方平台(如贴吧)的规则变更、活动、认证等通常会有官方公告,不会通过私信或非官方账号私下收费。遇到可疑情况,第一时间向官方核实举报。
**结论:该假冒植物大战僵尸吧编写假吧规并骗取钱财的吧友,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若金额达标或情节严重)或至少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同时也违反了《网络安全法》和贴吧平台规则。这是一种典型的网络诈骗行为,受害者应积极收集证据并报警。** deepseek回应“月抛”行为:
该行为人公开嫖娼视频(即使只有结账部分)并宣扬嫖娼行为,**同样构成违法犯罪**,具体可能涉及以下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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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嫖娼行为本身违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结论:** 其自曝的嫖娼行为本身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其处以**拘留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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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公开传播嫖娼相关视频及言论的违法性**
虽然视频内容可能不直接包含“性行为”等露骨画面(故可能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但其行为依然违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二)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如果视频涉及他人且造成影响)
* **(六)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如果视频涉及其他参与者隐私)
* **宣扬违法行为,扰乱社会秩序:**
* 其“大放厥词”、公开炫耀嫖娼行为,属于**公然宣扬违反治安管理乃至犯罪的行为**。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中关于“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的条款可能适用,尤其是其行为在网络空间造成恶劣影响,诱导他人效仿,破坏社会风气。
*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 明确禁止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制作、复制、发布“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信息(第七条)。其行为明显违反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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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形**
* **传播淫秽物品罪(需看视频具体内容):**
* 如果视频中即使只有“结账部分”,但结合其文字说明明确指向嫖娼,且内容本身被认定为具有淫秽性(例如出现色情场所、性工作者、明显涉及性交易的对话或行为暗示等),且传播达到一定数量或造成较坏影响,**有可能**触犯《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
* **关键点:** 司法机关会对视频内容是否具有“淫秽性”进行认定。单纯结账画面被单独认定为淫秽物品的难度较大,但结合其宣扬嫖娼的上下文整体看,仍存在法律风险。
* **寻衅滋事罪(严重扰乱网络秩序):**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 行为人长期、高调地在网络上宣扬自己的嫖娼等违法行为,挑战公序良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例如引发大量负面讨论、被广泛传播、诱导他人效仿、严重破坏网络社区氛围等),**有可能**被认定为利用网络空间“起哄闹事”,破坏社会秩序(包括网络秩序),从而构成**寻衅滋事罪**。实践中已有因在网上长期高调炫富、宣扬违法或不道德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而被以该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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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与建议**
1.**嫖娼行为本身:** 已构成治安违法,可被拘留、罚款。
2.**公开视频和言论:**
* 几乎必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隐私、扰乱秩序、宣扬违法)。
* 存在触犯《刑法》的可能性:
* **传播淫秽物品罪:** 取决于视频内容的具体认定(有一定难度但非绝对排除)。
* **寻衅滋事罪:** 如果其行为性质恶劣、传播广泛、对社会秩序(尤其是网络秩序)造成**严重混乱**,则风险较高。这是最有可能触及刑法的点。
3.**与之前诈骗行为的叠加:** 此人的一系列行为(诈骗、嫖娼、网络宣扬违法)综合反映出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在量刑或处罚时会被综合考虑,可能加重处罚。
**建议:**
* **收集证据:** 立即对该人发布的视频、言论进行截图、录屏保存,记录其账号信息、发布时间、传播情况(点赞、评论、转发量)。
* **向平台举报:** 向发布平台(如贴吧、微博、视频网站等)举报其内容,要求删除违规信息并封禁账号。
* **向公安机关报案:** 携带收集好的证据,向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或派出所报案。清晰说明其行为:
* 自证实施了嫖娼违法行为。
* 在网络上公开传播涉及嫖娼的视频和言论,宣扬违法活动,扰乱社会秩序。
* 结合其之前的诈骗行为,强调其社会危害性。
* **警示作用:** 此案例再次警示,网络非法外之地,任何违法行为(包括线下嫖娼)以及在网络上宣扬违法、挑战社会公德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包括此楼一共有7楼,如果哪层楼被吃了在这层楼下踢一下我。我要去反诈宣传去了 囧姨要的简洁版4.0。@囧丫乙看看可行不?
伟大无需多言 不过这玩意你也联系不上,他私信是关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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