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臣共和国海事执法总局公告
(六洲历2025年10月18日|政字第2025-01号)事由声明
依据《名臣共和国领海及专属经济区管制法》第38条、《国际海事安全公约》第12款之规定,我国海警部队于10月15日06:00时,在名臣岛东南海域依法查扣奖属奉洲自治领籍商船 "亘立号"(注册号:KPO-2023-087)。
查扣依据
经联合执法行动查实,涉事船舶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航道危害
擅自闯入名臣共和国军事禁航区(MDZ-07号公告划定范围),干扰"海盾-2025"实弹演习。
2.货物违规
货舱夹藏未申报的 双用途技术设备(清单详见附件1),包括:
高精度陀螺仪(型号:G-7X,可用于导弹制导)
深海耐压合金铸件(抗压等级≥80MPa)
上述设备属《名臣共和国战略物资出口管制目录》第3类禁运物品。
处置决定
1.船舶扣押
"亘立号"暂押泊新港市第三执法码头(泊位号:S103),接受全面调查。
2.人员处置
船长及大副等7名高级船员移送海事法庭
其余23名船员限制离船(人道供给已保障)
3.证据保全
船上导航记录仪、货运单证等已封存(执法记录编码:NCMS2025115-003)
严正要求
责令奖属奉洲自治领当局:
1.于 7个自然日 内提交下列文件至名臣外务省:
涉事设备最终用户证明(须经六洲防扩散组织核验)
军事禁航区闯入事项的书面解释
2.缴纳 保证金380万银元(暂抵行政处罚)
外交照会
本次执法全程符合《六洲海上意外相遇规则》,相关证据链已同步抄送:
大奖帝国外务省(通过大使馆加密信道)
六洲海事安全理事会(档案号:MSC-INC-2025-091)
警告:若奖奉方拒绝配合调查,名臣共和国将依据《海域管制法》第41条启动财产拍卖程序。
附件目录
1.查扣设备技术参数及影像记录
2.禁航区海图坐标及公告发布日期
3.船员人权保障措施清单
联系窗口
名臣外务省海事争端司
电话:+82-3-XXXX-XXXX
验证码:NC2025-0915(通话须提供)
—— 名臣共和国海事执法总局 局长 田中浩二
公告效力:本文件录入国家区块链存证平台(区块高度#118792),篡改视为对名臣主权之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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