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诈骗有2年多,谈谈我的看法
或许他们在得意的欣赏他们做的杰作吧,真遗憾,你看即使那些诈骗犯罪分子回国了也就判几年刑期,这多好啊,我是坚决想说小恶不严惩,大恶迟早要发生的,希望有居安思危的意识吧。法律不能向不法低头,我反正已经把这话刻这骨里了,虽然无法理解这判罚,但对于应判罚太轻,而导致的恶果,为何需要社会承担责任你?
不光这社会现象,跟包括任何类似事,这不是绑架人质,但如果惩罚过轻,搜索成本过高,这等等的问题,如果仅因为保护人权,而忽视恶行本身就是伤害人权,那才是对这公正最的的冲击。 诈骗犯被判十几年就好了,拿钱也不能保出来也不能让他她们好受 就算抓到了,也不会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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