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高手 发表于 2019-5-21 23:31:55

终止发新股,合规

第十条 初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将网下发行部门向网上回拨,应当中断发行。
 
除本办法第六条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中断发行情况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还可以约定中断发行的其他详细情况并事先披露。

中断发行后,在允许文件有用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存案,可重新启动发行。




留意这句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还可以约定中断发行的其他详细情况并事先披露。”因此,这次临时克制新股发行,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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