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0-6岁的儿童能否作为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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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民事诉讼中,对证人的年龄有无限定?0-6岁的儿童能否作为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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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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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证人的年龄并未作具体限制,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可以作证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是在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是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因此,通常情况下,0-6岁的儿童由于过于年幼,尚处于不能正确表达意思、不能辨别是非的阶段,不能作为证人,但是如果确有证据证明具备以上要求证人所具备的条件的人,仍然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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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H ^W;zk)[0v0 法律依据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ep)AV-j4jH

-c9`fd;z Bh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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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KW H5w~m2c0第七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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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JU;B`fr0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6T/tq"YNM*['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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