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转让时经公开征集而产生多个受让方,转让方应如何处理?
甲公司公开征集转让国有资产,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均表示愿意受让。【草莓部落】请问:甲公司应如何处理?
解答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公司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时,甲公司应当与产权交易机构协商,根据转让标的的具体情况采取拍卖或者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草莓部落】采取拍卖方式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草莓部落】采取招投标方式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草莓部落】转让成交后,甲公司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应当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草莓部落】
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 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时,转让方应当与产权交易机构协商,根据转让标的的具体情况采取拍卖或者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草莓部落】
采取拍卖方式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草莓部落】
采取招投标方式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草莓部落】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应当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草莓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