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在宾馆住宿时财物被盗,宾馆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热度8票  浏览11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9月26日 19:47

&NID(H"Y G%UP0^.h*NF0  甲在A宾馆住宿。A宾馆安排其招聘的一名还在试用期的厨师与甲同住一个客房。在甲洗澡时,该厨师盗走甲的钱包和手机后逃逸。经了解,A宾馆并未核实该厨师的身份,也未要求其进行身份登记。请问:甲能否要求A宾馆赔偿损失?(www.simu001.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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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vt3GW"?X0 解答(www.simu001.cn)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x0r7b\$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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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有权要求A宾馆赔偿损失。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财产安全的要求。A宾馆应提供保障顾客财物安全的住宿环境。因此,A宾馆在顾客入住时应对顾客的身份进行核实、登记。本案中,A宾馆未尽到这一义务,其对甲的财物被盗是有一定过错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在甲的要求下,A宾馆赔偿甲的损失。(www.simu001.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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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q5\'R0dH!D1m1m0 法律依据(www.simu001.cn)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Of yb uf&US;`

)i{u5j/zR;];y5r \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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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LPqh4U3|0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tcz?!AJ

cNM},L r4un8`0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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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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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1tH2|)x0\

(Iyw6Ca4ja0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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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Jbt0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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