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补助款应归谁所有?
杨某承包一荒山,植树造林。因退耕还林享受一定的补助,当杨某去申领相关补助时,被告知该项补助款已被乡政府领走。请问:退耕还林补助款应归谁所有?(www.simu001.cn)
解答(www.simu001.cn)
根据《退耕还林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因此,退耕还林补助款应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所有。本案中,杨某作为该荒山的承包经营权人,有权获得国家提供的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乡政府应将其领走的补助费返还给杨某。(www.simu001.cn)
法律依据(www.simu001.cn)
退耕还林条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
第三十五条 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助年限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尚未承包到户和休耕的坡耕地退耕还林的,以及纳入退耕还林规划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只享受种苗造林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