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防卫造成对方损害,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甲和单位同事孙某的妻子刘某有矛盾。刘某正在怀孕。一天,刘某故意找茬和甲争吵,然后孙某和刘某对甲进行殴打。甲还手,并在被打之后住进医院。甲要求孙某夫妻赔偿医药费等相关费用,但是孙某夫妻拒绝承担。刘某以自己和胎儿受伤为由拒绝赔偿,并要求甲对自己赔偿。请问:甲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www.simu001.cn)
解答(www.simu001.cn)
据法律规定,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本案中,如果甲的自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给对方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情况下,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但在这样的事件中,各方的责任是很难分清的。虽然对方有殴打甲的行为,但是甲与对方互殴,也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如造成胎儿损伤,那么甲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方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www.simu001.cn)
法律依据(www.simu001.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第一百二十八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