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于检察官离任后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有何限制?
张某辞去了检察官一职,后来取得了律师执业资格。孙某提起一诉讼,想请张某担任其诉讼代理人。请问:因张某曾担任检察官,对其离任后担任诉讼代理人有何限制?(www.simu001.cn)
解答(www.simu001.cn)
张某能否担任孙某的诉讼代理人,关键在于其已离任多久和孙某打的官司是否是张某曾任职的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张某曾作过检察官,在其离任的两年内,就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如果孙某打的官司是张某曾任职的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则张某就不能以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身份为孙某打官司。如果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则张某可以担任孙某的诉讼代理人。(www.simu001.cn)
法律依据(www.simu001.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2001年修正)
第二十条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07年修正)
第四十一条 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