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案例巧避遗产税:中年之家未雨绸缪
理财案例巧避遗产税:中年之家未雨绸缪理财师:工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财产自由”团队
李娜 燕莹 韩璐
家庭先容:
陈老师 50岁,国有公司司理,月收入1万元,有社会医疗统筹、养老保险、综合不测伤害险共50万元,操持60岁退休;
陈太太 34岁,政府构造工作职员,月收入2500元,未投保任何贸易保险,操持55岁退休;
儿子 20岁,国外就读,未投保险;
女儿 11岁,初中三年级门生,未投保险
理财目的
遗属保障、购车、订立遗嘱及财产转移等需求。
在与当事人充实沟通后,得知陈老师有在有生之年订立遗嘱的意愿,其目的按紧张程度依次为:
1.假如自己出现不测,确保未出生子女和二女儿都可顺遂读完研究生,并有大概分别给予10万元的婚嫁金。经测算共须要171万元。
2.可以给予大儿子10万元婚嫁金。
3.包管其妻无忧生存至70岁。
4.在自己有生之年预留出父母丧葬费用。
家庭财务诊断
1.以夫妻的薪资收入为主, 占总收入76.78%,净储备率57.29%, 理财规划弹性大。
2.财务自由度为78.75% ,财务较自由。
3.负债部门仅有每月3000元的房贷,负担较小。
4.净现金流量较大,预示客户财产增长速率较快,遗产转移将是财务规划的重点目的。
理财发起
根本假设
1.家庭薪金收入发展率、经济发展率、学费发展率和通胀率划一,均为3%。
2.陈老师、陈太太退休后工资忽略不计。
3.利率水准维持稳固,贸易房贷利率、汽车消耗贷款利率划一,均为五年以上6.3%。
理财规划:
在陈老师不做遗产规划时,他的财产将按法定序次继续,即其妻将继续遗产的58.33%,父母、儿子、女儿、未出生子女各继续遗产的8.33%,不能实现家庭理财意愿。因此为陈老师订定了三个财产转移规划方案:
方案一:出售房产,增长保障
发起陈老师将第二套房产出售,转移成金融资产后,购买人寿保险,投保人均为陈老师本人,受益人为遗嘱订立继续人。
此方案思量重点是:
1.根据现有法律,以人寿保险方式转移资产是公道克制遗产税的有效方法。因此,发起陈老师卖掉过多房产和部门股票转投资人寿保险。
2.由于投保人要享有变动保险受益人的权利,故以陈老师本人作为投保人确保遗嘱规划的可变性。因此,当家庭成员关系发生厘革时,陈老师可以随时更改受益人。
其产物特点依次为:
祥和定期寿险:保费较低,保障较高,是性价比力优的保障型保险,比力得当陈老师在较大年龄时举行投保,相对低沉了他的投保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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