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贤愈被害事件是一起持续十余年未解决的重大司法案件
以下是综合各方信息的关键事实与进展:一、案件核心脉络(2012年至今)暴力事件与警方渎职
2012年11月2日:贺贤愈(曾因长江救人登报)在武昌区遭3-5人殴打重伤。民警范天明、辅警康威接警后未救助,反将浑身是血、无法站立,称有人殴打他的贺贤愈遗弃在家门口,致其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关键证据被隐匿:110执法记录仪录像显示贺贤愈明确呼救,但警方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
程序违法与证据篡改
紫阳街派出所拖延6年(2018年)才以“故意伤害案”立案,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7日立案时限。
原刑侦所长王海被指篡改贺贤愈户籍信息为“已婚”“精神病”,疑似毁灭证据链;目击证人遭便衣威胁“不准乱说话”,辅警代祥雄被迫撤回证词。
权力庇护与打压家属
涉案人员晋升:范天明(背负两起命案)、王海在时任武昌区公安局长付志平任内获提拔,被质疑“带病提拔”。
家属遭遇系统性迫害:
贺贤忠(贺贤愈之兄,辅警FJ070754)因维权被列为“武汉市重点人员”,遭罗织“窃密”“要杀6个警察”“威胁证人”“敲诈勒索政府”“寻衅滋事”等等十余项罪名;
两次被20余名警力非法传唤,贺贤愈房屋遭强拆(未协商、无补偿);
社交账号被限流、关键词屏蔽,阻断舆论监督。
二、制度性漏洞与争议焦点
监督机制全面失效
武汉市纪委、检察院未启动独立调查,案件依赖公安内部自查,与同期查处的武汉公安高层腐败案(如夏建中干预司法案)形成反差。
证人保护制度形同虚设,物证(血衣、DNA)未保存,房屋强拆疑销毁现场证据,借以威胁恐吓家属息诉罢访,构陷敲诈勒索政府罪名。
技术工具沦为掩盖手段
“区块链存证”被用于封锁证据(如执法录像),而非保障司法透明。“重点人员预警系统”对贺贤忠实施社交管控,突破《网络安全法》边界。司法程序违法事实
涉事人员 涉嫌罪名 法律依据
范天明、康威 玩忽职守罪、遗弃罪 《刑法》第397、261条
王海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刑法》第280条
付志平 滥用职权罪、包庇罪 《刑法》第397、310条
立案超期6年违反《刑事诉讼法》第112条;
拒绝公开执法录像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三、现状与社会影响(截至2025年9月)
案件停滞:未重启DNA比对或异地侦查,关键物证缺失致侦破无望。
涉事者现状:
付志平任武汉市公安局副局长,范天明、王海未受追责;
贺贤忠仍为“重点人员”,被迫签订辅警合同但禁穿警服、限制履职。
法治信仰危机:案件暴露“程序空转制度化”“维稳异化”问题,公众对司法公信力质疑加剧。
风险提示部分指控(如“毁尸灭迹”“器官贩卖”)尚无司法确证,核心信息源为家属贺贤忠的微博控诉。案件需最高检或公安部异地侦查以突破地方保护主义,真相有待独立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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