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反催收”的旗号,教唆消费者或者以消费者的名义利用多种违法违规手段,向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恶意投诉、伪造材料,阻碍金融机构正常催收。该行为不仅破坏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也会让欠款人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 z5 x7 \# t+ m6 V8 m9 g- N2 B9 S【案例】杨某因生意亏损,存在信用卡、小额信用贷款还款压力,A公司在掌握杨某相关情况后,自称可以为其办理债务减免、债务延期,杨某支付了高额“服务费”后,按照A公司的要求实名办理了新的电话卡交给A公司。A公司后续以杨某的名义向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反复投诉,要求办理延期还款但均因无正当理由未能如愿。最终杨某不仅没有获得债务减免,反而因恶意逾期被银行起诉,信用记录严重受损,此时杨某才发现已经无法联系到A公司。& ~4 ^$ X0 S( \8 `6 U7 J) c x5 ^
不正当“反催收”主要有以下“套路”:
- h7 p- Z+ o* B& c1 F. _6 |2 ~一是宣传内容夸张不实。“反催收”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技术在网络平台及社交软件上发布“协商后无需还款”、“百分百减免债务”、“消除征信污点”等不切实际的宣传内容,吸引、诱骗金融消费者踏入不正当反催收陷阱中。4 C4 k$ a1 I2 k, P2 V
二是教唆伪造证明资料。“反催收”不法分子利用银行的纾困政策,教唆金融消费者通过各种违法手段伪造各类证明材料,以“贫困证明”、“重大疾病证明”等虚假材料向金融机构申请息费减免、停息挂账等。6 M. U' r2 b6 P, b6 {
三是要求提供个人信息。不法分子以“签署代理协议”、“协助应对金融机构”为由,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联系人信息等个人信息,甚至要求代为保管金融消费者的手机、电话卡等。
5 o1 O( N, s* A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警惕不正当“反催收”骗局,关注以下风险:
6 A' r+ r% j9 M5 O3 g# _# T0 \一、财产损失。不法分子通过收取高额的“咨询费”或“服务费”,承诺能“停催”、“减免本息”、“修复征信”等,但实际上是利用消费者急于摆脱债务的心理进行诈骗,支付高昂“服务费”后,债务问题依旧无法解决,甚至可能因逾期导致更多的财产损失。
4 [. @% p7 F7 w' |3 p4 B9 y二、征信恶化。消费者被误导停止还款,逾期记录会持续上报征信系统,形成更长时间、更严重的负面记录;逾期记录无法人为消除,更可能因“恶意行为”加重信用污点,被标记为高风险客户,影响未来贷款、就业等。* `" O8 K8 K6 p+ p; O
三、信息泄露。不法分子以提供服务为由,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银行卡、通话记录等个人信息,而这些个人信息极可能被转卖给诈骗团伙、非法网贷平台等,从而被用于诈骗、洗钱等违法活动。
8 C/ }: G1 X6 W四、法律追责。不法分子教唆消费者通过“伪造虚假证明材料”、“编造不实信息恶意投诉金融机构”等途径要求与金融机构进行协商还款,此类行为涉嫌违法,消费者可能因此承担法律责任。7 l# m4 h$ I+ f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提示消费者:警惕虚假广告宣传,以防被欺骗和误导。应结合自身资金资产情况、收入结构、负债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资金需求,量力而行,理性借贷。消费者如有还款困难,应与金融机构协商沟通,采取合法途径维权,通过正规渠道投诉,切勿相信“反催收”不法分子的不实宣传,更不要听从教唆,参与编造虚假理由、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行为。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违法违规代理维权陷阱,妥善保护好个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