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票、买基金,亏了多少本身兜着,老百姓都明确的原理,为什么手握重金的信托投资者不认同,肯定要“刚性兑付”?是谁给了他们只要高收益、不要高风险的特权?羊城晚报记者采访发现,干系法规和羁系形成了一个“羁系怪圈”。
1 k+ O- x! i$ H- A! n0 L “所谓刚性兑付,我们内部叫‘隐性包管制度’。”海华永泰状师事故所高级合资人、信托法专家冯加庆表现,很多信托公司对此并不认同。
- W i6 K3 U8 \ 2007年,银监会颁布《信托公司聚集资金信托操持管理办法》,当中就规定信托公司“不得答应信托资金不受丧失,大概以任何方式答应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
; p/ a, I7 e7 R$ l0 g" m; y' o 同一个“办法”还规定了信托业的门槛:单向投资最低在100万元以上,投资参加者不凌驾50人。用意很显着:信托是最机动的投资方式,风险也很高,只限有蒙受力的“合格投资者”参加。: ^3 f* b, x }% [
《信托法》也规定,受托人在“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产业”大概“违反管理职责”、“处置处罚信托事故不当”时,才应“规复信托产业的原状大概予以赔偿”。' r5 @. M! j5 n/ q7 x& Z5 F6 u
然而实际的羁系思绪,却与法律法规发生背离。; u4 p4 }' P9 S- {8 T( s
知恋人士透露,2004年“德隆系”信托公司失事,引发多家书托公司兑付题目。彼时羁系层要求严管风险,“谁不能兑付就停谁的业务”。这个羁系理念不绝相沿至今,2011年房地产信托兑付潮袭来,羁系部分再次夸大兑付责任,须要时“由股东兜底”。
5 D. {, w0 S5 y3 _. f1 N u 在金融维稳的思绪下,全行业都继承了刚性兑付,以致没有这个条款的产物就卖不出去。这确实让信托公司更注意风险管理,但行业离“信托”的本质越来越远。) C; b! }: a' w$ N; |
“投资者要继承风险和收益匹配的观念,不能让信托酿成高息存款。”冯加庆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