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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厚交所6月27日消息,厚交所分别对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下发关注函。厚交所提及,克日多家媒体质疑,华润及“宝能系”存在诸多打仗密谈,双方同时公布将在下次股东大会上联手否决引入深圳市地铁团体有限公司的预案,并控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人控制等管理标题,涉嫌形成关联和同等办法人关系。
7 [5 @* K/ u0 k, l) ~: x1 _问询函要求双方各自阐明,二者是否存在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情势共同扩大所能支配的万科股份表决权数量的举动或究竟,并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阐明是否互为同等办法人及其来由。
6 }) W6 y- [" j9 O) t W6 g【全文】
4 c, ^+ b8 G' G% y关于对华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R- B0 m/ m6 K$ w, c( }6 W7 u
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 120 号
2 e. J$ T" o, R+ l) M华润股份有限公司:
! v* q, \( @7 K6 a5 X1 V克日多家媒体质疑你公司及同等办法人与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及同等办法人存在诸多打仗密谈,双方同时公布将在下次股东大会上联手否决引入深圳市地铁团体有限公司的预案,并控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内部人控制等管理标题,涉嫌形成关联和同等办法人关系。当所在二级市场交易业务监控中发现, 制止 2016 年 6 月 27 日,你公司及同等办法人合计持有万科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 15.30%,钜盛华及前海人寿合计持有万科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 24.29%,上述股东合计持有万科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39.59%。 9 h3 [) `# }6 @* s
我部对此表现关注。请你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自查你公司及同等办法人与钜盛华及其同等办法人之间,是否存在协议、其他安排等情势共同扩大所可以或许支配的万科股份表决权数量的举动大概究竟,并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逐项阐明是否互为同等办法人及其来由。如果,请阐明是否服从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四条和《深圳证券交易业务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1.8.1 条的规定;若否,请向本所提交干系证明资料。请你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前将上述核实环境书面复兴我部。 * e' V% J( S- \' m @; L4 ~
关于对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5 `8 j6 r' N( N: S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 119 号
( Z" }% M$ S. B/ H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 i7 s9 b0 w5 a j+ X- X' [
克日多家媒体质疑你公司及同等办法人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与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股份”)及同等办法人存在诸多打仗密谈,双方同时公布将在下次股东大会上联手否决引入深圳市地铁团体有限公司的预案,并控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内部人控制等管理标题,涉嫌形成关联和同等办法人关系。当所在二级市场交易业务监控中収现, 制止 2016 年 6 月 27 日,你公司及前海人寿合计持有万科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 24.29%,华润股份及同等办法人合计持有万科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 15.30%,上述股东合计持有万科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9.59%。同时,你公司于 6 月 24 日向万科董事会収出了《关于提请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 2016 年第二次暂时股东大会的关照》,发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罢免 10 名董事和 2 名监事的议案。 : I7 e8 l" { Q# o3 l
我部对此表现关注。请你公司核查以下事项并阐明: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自查你公司及同等办法人与华润股份及其同等办法人之间,是否存在协议、其他安排等情势共同扩大所可以或许支配的万科股份表决权数量的举动大概究竟,并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逐项阐明是否互为同等办法人及其来由。如果,请阐明是否服从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四条和《深圳证券交易业务所股票 . z- T# G0 C2 e) h
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1.8.1 条的规定;若否,请向本所提交干系证明资料;
: ?1 h0 c8 X; w( i2.你公司及同等办法人提出罢免董监事而未同步提名董监事候选人的缘故起因,请充实思量并分析阐明干系董监事被罢免后对万科一样寻常谋划的影响,以及为消除干系影响拟接纳的步调; / t; L9 l% |$ `6 e/ f0 L5 u
3.你公司及同等办法人作出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决定所推行的干系步伐及具体时间、是否与你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更陈诉书(修订稿)》中所称“暂无操持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职员的构成”符合、是否存在违背答应的环境及判断来由,并阐明拟接纳的后续操持。请你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前将上述核实环境书面复兴我部。 0 ~, a) e: x6 {9 I
特此函告 2 u: \# o$ C5 u
深圳证券交易业务所 0 T/ u6 |; [0 k$ M
公司管理部 ; z. d; ^1 A; o! t i- l: `
2016 年 6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