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天利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7 X `# n( d! C% i( s; p
网易财经26日讯 京天利1月26日晚间公告,1月19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决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京天利给予告诫,责令改正,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钱永耀处以30万元的罚款;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钱永耀处以60万元的罚款;两项归并,对钱永耀处以罚款90万元。& V( {! `/ ^" b; N8 z6 ?
公司在《初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阐明书(封卷稿)》及《2014年年报》中未披露与上海誉好数据技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誉好,原名称是上海报春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报春)之间的关联关系与同业竞争关系。
" h3 P( C/ n( l- z9 j, k" ~公司在《关于收购上海誉好数据技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中未披露与上海报春之间的关联关系,未推行关联交易业务步伐。. m7 _/ F5 B# o6 C' ~: s# s# m
证监会以为,公司的举动,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举动。1 |. r; a$ V2 I
钱永耀既是京天利董事长,又是现实控制人,其涉案责任,既包罗《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下的"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责任,也包罗《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下的"控股股东、现实控制人教唆"责任,应两举动并罚。
& }1 _: s9 ]2 y r/ a1 D8 ?# ^ [table=98%][tr][td]
" D: \, _* V1 i[/td][t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