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陈老师如许做法叨教是不是应该杜绝?个人以为这种方式方法很伤害。如果陈老师乐成的向申云拿到钱,就撕开了可以向受助者拿钱,调用救济款的先例。如许每一个救济者就都有权利利用受助者的捐钱。就会带来一系列题目:
& N r# T7 |7 W0 @" n? ?? ?? ?? ? 1违背了爱心人是的初志。/ ] q( A0 H; a
? ?? ?? ?? ? 2得到钱后卷款逃跑(已有许多先例)
t( t& W/ I0 M7 W6 B? ?? ?? ?? ? 3挪作他用 ) ?* @( K2 X% r8 T! E9 R9 t# K
? ?? ?? ?? ? 4在运作过程中出现题目无法还款。: ?5 Y/ R* A1 T; n
? ???这一系列题目到末了谁来负担?不照旧被受助者本身。到时各人会非难当事人之后诘责受助者为什么乞贷给他。结果肯定是如许。可以包管陈老师不是那样的人。但敢包管别人吗?为什么陈老师可以借,别人不可以借?这些风险谁来包管?? ?? ?? ?这一系列争论的因由是陈老师的“坦率”。许多详细情况利用过程都是从“坦率”相识的。我们争论的就是陈老师在“坦率”中的服务方法,活动方式。言行举止。从谁人角度,那中条理。谁人位置我都无妨明确陈老师。我不以为詈骂受助者是为人性格豪迈?我不能明确。要求病人去他那边种树是义工?那其他爱心人士是不是都得以安排受助者及其家人的活动?我也不能明确。为什么陈老师在各人争论的之后不逐一来表明而是避而不答?别人打电话给他批评此事他叫去和他助理谈。如今只有“潘不动的大山”说叫面谈。为什么要面谈?陈老师不会打字?照旧。。。。。既然陈老师以为做法没题目可以直接了当的答复各人的质疑。为什么之后了无音讯?/ O' Q$ ^: n1 w) n
? ?? ? 这一系列的题目须要陈老师答复,大概谁能有正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