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投资基金公司:股权投资基金的注册资本(出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股东或合伙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8 f f( I% d. C& @! W9 H8 ]2、单个自然人股东(合伙人)的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 t" g. E5 f. p a; ?3、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 . `' \; f; `- Q1 i7 h# ?
4、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实收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 d+ H" c" D8 ^4 G. i( M
5、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管理资产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 C- R# w4 ]/ M* ]
6、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可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基金”或“投资基金”。
9 b2 ]+ C3 N0 Z! D7、公司制、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在章程或合伙协议中应明确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