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投资基金公司:股权投资基金的注册资本(出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股东或合伙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 q4 E7 ?& W- c. {3 w2、单个自然人股东(合伙人)的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 V6 U2 X7 p% f# l0 X3、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
8 Q+ d) g# K0 j0 h1 M4、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实收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 o7 U! u* e# S6 {( ]- p6 @6 R" `! ^9 d
5、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管理资产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 d$ B1 i2 C) T* W9 [9 T. Z
6、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可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基金”或“投资基金”。
) _$ s9 k' s4 E% d! k8 u7、公司制、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在章程或合伙协议中应明确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