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停复牌及相关信息披露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明确,一般情况下,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期限规定为最长不超过5个月。4 R4 e7 D7 a" e x. e
上交所表示,以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为例, 2014年至今,停牌并披露重组预案的164家沪市公司中,60%的公司在停牌后3个月内复牌披露预案,27%的公司停牌后5个月内复牌披露预案,有13%的公司停牌期间超过5个月。基于这一情况,《通知》将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期间规定为最长不超过5个月,同时对个别确须事前审批或者属重大无先例的事项作了例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