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的制定主体是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成立并在民政部登记的社会团体。不是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社会组织,不能发布团体标准,包括慈善组织、基金会。; ]6 x8 i) c5 e9 H7 y, M; V
注1:团体标准一般由组织制定该团体标准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组织按照一定的程序要求进行发布。1 G3 B' h2 D- u: }6 K
注2:在民政部没有备案的产业技术联盟可以依靠相关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组织按照一定的程序要求发布团体标准。& @8 p4 n+ O6 M8 }3 F! i
注3: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慈善组织和基金会不属社会团体,因此不能制定和发布团体标准。- a# k& @7 ~" Q) s0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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