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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公司十八年漫漫申诉之路,这起案件为何至今悬而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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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29 07: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5年7月15日,315维权服务中心记者烎翚 鲭燚接到一份落款为 “中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旗下三家子公司”、由法人代表张国勇实名签署的举报信,再次递至四川省纪委监委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信中直指原广元市职能部门在 2005——2007年间,通过“阻碍融资、扰乱经营、滥用公权、非法抓捕企业高管、胁迫资产过户” 等系列操作,侵吞企业3.05亿元资产,导致 3000 余名员工一夜之间下岗,全国罕见;更令人震惊的是,这起曾被纳入“十八大中央信访工作督导组带案督办清单”的案件,历经18年信访与司法申诉维权,至今仍未得到公正解决。
. @2 |( u/ @# V8 a. @截至 2025 年 6 月,张国勇的举报已获四川省纪委监委确认,相关信访事项先后被转交广元市信访局、广元市执法部门处理,但企业与员工期盼的 “公道”,仍在等待中,经过记者长达一个多月的走访核实调查,具体情况如下:1 n+ o0 Z' ?8 A' p) W% a
一、中广公司:从“破产企业拯救者”到“资产侵占受害者”
& L2 f1 x" Z* ]9 a回溯事件起点,中广公司的诞生与经营,本是一场民企参与国企改革的正面样本。5 y& f3 p3 G* Y: ^/ W
1999年,依据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1999)12号文件,原广元市纺织厂被纳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计划。同年12月6日,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对该厂经营性破产资产公开拍卖,中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8500万元竞拍成功,拍卖结果由“广拍成字(1999)字第206号”正式确认。2000年初,中广公司在广元注册成立,随即与清算组签订《广元市纺织厂破产资产收购协议》,全面接收资产、安置职工并恢复生产 ——当年即实现盈利,打破了 “破产企业难盘活” 的困局。
# \( @4 z" M, c截至2007年5月,中广公司的经营成绩单堪称亮眼:累计安置职工7300余人,上缴各类税费超5000万元,支付职工安置费用3500多万元;股东额外投入5000余万元用于技术改造,将企业规模从5万锭扩大至6万锭。举报材料明确指出:“中广公司通过合法拍卖取得资产,无任何违法违规情形,与政府无不正当利益关联,合法权益理应受法律保护。”然而,这份“合规经营”的底气,却因企业手中“400 余亩广元市中心核心地块”的资产,成为原广元市政府觊觎的目标,一场针对民企的 “权力围猎” 随之展开;
& a7 M  H$ T5 X4 R4 A3 v0 t) a二、四步“权力组合拳“:原广元市政府被控非法侵吞资产9 l$ t% W, o4 g1 v& P# k$ E
举报材料详细还原了2005-2007年间,原广元市职能部门徇私枉法涉嫌滥用公权、侵吞中广公司资产的四大关键步骤,每一步都直指企业经营命脉:
6 @6 A2 G+ N8 L) c5 j  I(一)2005年:蓄意阻碍融资,掐断企业“现金流”* x' O! p  D$ m. L, x
彼时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纺织行业却陷入低迷,中广公司资金紧张。为缓解经营压力,企业计划以市中心400余亩土地办理抵押登记,向银行申请贷款。但举报信称,原广元市职能部门“恶意阻挠”,通过行政干预要求国土局、房管局拒绝办理抵押手续 —— 即便中广公司已在华夏银行成都分行获得授信额度,最终仍因政府干预无法融资,“严重阻碍企业健康发展”;
4 F) H$ I: ~2 q/ `$ H(二)2006年底——2007 年 3 月:煽动职工闹事,制造经营混乱, ~: I( S* \+ z2 Q4 }/ _. ^
2006年12月,中广公司为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经营进行机构精简,该举措获95%员工支持。但个别下岗员工上访后,其主要领导被指 “恶意煽动”:不仅对下岗员工称 “回到原岗位,工资不能少发”,更鼓动 “把企业闹停产,政府才好插手”。" ^5 x- @: i$ Y/ o9 i& d
2007年3月,广元市职能部门直接安排“维稳组”进驻企业,带领 20 余名下岗职工与企业经营班子及3000名在岗员工对着干。更甚者,政府所谓的“维稳组”无视企业党委、工会、经营班子及股东,擅自指定闹事职工为企业“职工代表”,并指使他们提出企业无法接受的诉求和条件—— 举报信直指此举 “蓄意制造混乱,为侵占资产做准备”;
* K3 x4 z, n1 |1 s) O(三)2007年5月:无证据逮捕6名高管,羁押270余天# ^& h2 U8 c/ @6 ^1 X
2007年5月21日,原广元市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市执法部门以 “解决企业遗留问题和企业发展问题”为由,通知企业法人张国勇到市政府开会。但会议的主题,市公安局长宣布,经接到举报中广公司“涉嫌职务侵占、合同诈骗、行贿受贿、偷税漏税”等等多种罪名,在未查清事实的情况下,限制企业法人张国勇及企业高管人员离开广元,并强迫其在告知书上签字。次日(5月22日),广元市执法部门在“无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以“莫须有罪名”逮捕企业原董事长曲昌顼、常务副总经理张德章、副总经理王昌君(时任人大代表)、财务部长陈蓉等6人,关押时长达270天。举报信强调:“直至企业资产被强行过户后,6名企业高管人员才被无罪释放 —— 抓捕本质是‘先抓人、再找罪名’的胁迫手段。”;$ ^' F+ t, R8 n5 {( |4 X5 W/ c+ ^
(四)2007年5月29日——30日:深夜胁迫签协议,强行过户资产
8 X/ U# t. I* a+ q0 {$ R9 x8 ^6名企业高管被关押期间,原广元市职能部门露出了“侵吞资产”的最终目的。2007年5月29日14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以“企业未支付部分职工安置费”为由,抛出《抵偿协议书》,要求收回企业全部资产,并以“不签字不能离开或逮捕张国勇”相威胁。
1 g8 d5 ^7 }8 P3 d( e举报材料中,多位职能部门的官员的言行被详细记录:
  d/ n; I  _: R% I/ M原广元市某职能部门的主任甘群强硬表态:“这个方案你们同意也得同意,不同意也得同意!”: c& q9 O0 R. U& Q" ~8 j4 e+ c& h
面对张国勇 “重大资产处置需三分之二股东同意” 的《公司法》主张,原法制办主任李强才回应:“你签了就行了!”
# j9 @! r. Y0 r1 P1 C- b深夜23时,在“自身将被逮捕、6名高管已被羁押”的双重压力下,张国勇逼迫无奈签字。次日凌晨,甘群又带领执法部门的人员到拘留所,以“签字即可获自由”为诱饵,逼迫子公司法人王昌君在拘留所签字。5月30日,国资委、法制办人员在法人代表张国勇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取走公司印章,联合房管局、国土局完成资产过户 ——中广公司3.05亿元资产,就此被“合法”掠夺走;+ O( U, Y/ X1 L$ M9 [
三、18年申诉困局:信访被搪塞,司法遭干预4 g+ N+ v% a1 ]8 X7 R
资产被侵吞后,中广公司开启了长达 18 年的申冤之路,但每一步都充满阻碍:% O" M) _* V6 k  G, X* a% f
(一)中央督导 “表态积极,事后不作为”
4 H4 R  W+ v: y$ g  }2009年,国家信访局将此案列为重点交办案件,并派人赴四川、广元督办,却被原广元市各大职能部门的人“搪塞、敷衍、欺骗”,问题毫无进展。2012 年,此案被纳入 “十八大中央信访工作督导组带案督办清单第 13 条”。面对中央督导组,原广元市职能部门承认“处理中广公司问题存在过急和不妥之处”,承诺“全面核算企业资产与职工安置费用,客观公正解决问题”。中央督导组明确要求 “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加快处理、不能久拖不决”—— 但举报信称,广元市的职能部门 “仅做表面文章,事后完全不作为”,承诺沦为空谈;
! f9 M6 x4 i) x: j# ~1 Y(二)司法程序成 “走过场”,职能部门施压致判决不公
( z, I+ P" ~9 k( X! B. }6 {! U$ _中央督导后,原广元市曾成立以政法委书记邓光志为组长的 “中广公司遗留问题信访工作组”,约定由市国资委与中广公司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资产,按 “多退少补” 原则返还企业资产。但当企业要求兑现承诺时,2016-2021 年任广元市委主要领导的官员却 “诓骗企业”:“前届政府所为,本届处理有风险,建议走司法程序,法院判了好执行。”信以为真的中广公司提起诉讼后,剧情却急转直下:原广元市委主要领导、政法委书记、市法院院长、国资委主任共同赴四川省政法委、省高院 “汇报工作”(举报信称实为 “施压”)。最终,法院对 “执法部门非法抓捕高管、政府胁迫签字” 等核心证据 “不予采信、不予认可、不予支持”,一、二审均判决 “广元市职能部门的侵权行为不成立”。“职能部门靠干预司法‘赢了官司’,就更有恃无恐,该返还的资产拖了一年又一年。” 张国勇在 2025 年 6 月 19 日与广元市国资委工作人员的座谈中无奈表示,“司法公信力被严重损害,我们的维权路被彻底堵死”;
0 p" j/ X' E! }* f( p- N四、最新进展:举报已转交公安经侦,18 年冤案待破局
5 y! w- \5 n9 h5 h4 s, r2025年6月,事件迎来新的进展:
! I) r7 P) e0 ?2 m5 [6月10日,四川省信访局向张国勇出具《告知书》,明确其信访事项已转交广元市信访局处理;6月16日,广元市信访局再次告知,信访事项(编号:J5100002025061004997X)已转送广元市公安局;6月18日,广元市信访局发布《专门程序处理告知书》(广公信告字 (2025) 004 号),称案件已转广元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按法律程序处理;6月19日,广元市国资委社会责任科工作人员刘尧等赴四川溢阳实业集团(与中广公司相关),与张国勇座谈了解情况。刘尧表示“将按流程反映情况、加快办理”,张国勇则重申 “案件事实清楚,坚信法治会还企业公道”。" U, i6 S4 y2 n# s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5年5月18日补充提交的举报信中,张国勇还专门指控原广元市国资委主任甘群“滥用职权、中饱私囊”:称国资委主任甘群早在 2006 年4月就制定了怎样收回企业资产的内部“绝密方案”,计划通过“民事、行政、刑事多种手段” 收回中广公司资产,后续更私自贱卖企业原料、设备、土地,造成近2亿元损失,且与陕西伟达集团存在“利益输送嫌疑”;
# }: T6 F. f0 k! }五、诉求与追问:民企权益何时能真正“受保护”?
: e7 v/ Y: L) n7 e* l! p. Q# g张国勇在举报信中明确提出三点核心诉求:依法追责:彻查原广元市职能部门、执法部门 “非法抓捕 6 名高管、限制法人自由、胁迫签字、侵吞资产” 等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违纪违法责任;返还资产:按 2007 年《抵偿协议书》约定、中央十八大督导组要求及双方确认的评估结论,返还被侵占资产及相应利息;恢复名誉:为被非法抓捕的企业高管恢复名誉,消除负面影响。4 C- C- T8 @  L9 p& X1 R% S5 Q! j
这起持续18年的案件,不仅是一家民企的 “生存危机”,更折射出民企权益保护、司法独立与政府公信力的深层问题:为何中央督导组督办的案件,能被地方的职能部门“拖延18年”?当地方政府既能“动用公权力抓捕企业高管“,又能“干预司法判决”,民企的合法权益该如何保障?从 2007年至今,中央多次强调“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为何广元这起案件仍陷“维权无门”的困境?如今,中广公司18年等待,能否迎来转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是否会启动 “专案调查”,揭开资产侵占、司法干预的真相?
/ A! ^7 }* q) z: c) F8 J3 c记者后记:9 \/ h' N. B' {4 I* E7 o3 \6 D
这起由中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国勇实名举报的案件,暴露出地方治理中权力滥用与法治困境的深层矛盾。结合案件细节与现有信息,可从以下维度剖析:! D/ s7 \* \0 Z4 X, E7 i3 `
一、案件性质的严重性与特殊性
5 [! f1 a# p3 b$ ?+ C; t+ ^系统性权力滥用0 V8 s+ ?, z8 f/ m5 G
举报信指控原广元市职能部门在 2005-2007 年间通过 "阻碍融资、扰乱经营、非法抓捕高管、胁迫资产过户" 等手段侵吞企业资产,涉及多个行政环节的协同操作。这种 "组合拳" 式的权力滥用,反映出地方权力体系中可能存在的利益共同体。类似案例显示,地方官员通过操纵资产评估、干预司法等方式转移国有或民营企业资产的现象并非孤例,沈阳、丽江等地均有官员因滥用职权导致数亿元资产流失的判例。
( t8 Z+ ]% W7 u( f& f# l" k司法与信访的双重困境
9 {* }' W% o+ b) N* J- ]! Z$ ]案件被纳入 "十八大中央信访工作督导组带案督办清单" 却历经 18 年未决,凸显出信访制度在地方执行中的梗阻。根据《信访工作条例》,信访事项应在 60 日内办结,但本案多次被转交广元市本地部门处理,形成 "运动员兼裁判员" 的利益冲突。这种 "属地管理" 原则在实践中可能异化为地方保护工具,导致中央督导权威被消解。  c/ D+ }/ R! E9 U. H$ ~
社会影响的广泛性。# w$ s4 |: g% Y0 _
3000 余名员工下岗引发的群体事件风险,使本案超越单纯的经济纠纷,成为考验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的政治问题。参考大连 2025 年信访积案专项行动经验,类似涉及民生的重大案件需中央层面介入才能打破地方利益僵局。
3 S8 m" L$ ~3 c% e- Y' s二、制度性障碍与执行漏洞  A1 @, S2 ]  s5 ?1 ^3 T
地方保护主义的顽固性3 p! S& d8 `" R2 \% C
广元市作为被举报主体,其下属信访局和经侦支队的调查难以摆脱利益关联。四川省纪委监委虽确认举报,但未公布调查进展,可能因案件涉及地方财政、就业等敏感问题,需平衡稳定与追责的关系。这种 "内部消化" 模式在国有平台公司腐败案件中尤为常见,如四川能投集团原董事罗毅案中,涉案企业长期存在利益输送却未被及时查处。. g. P2 y% V- O+ f! B- x) ?& [
法律程序的复杂性
  a* ~" D; v! v企业资产被侵吞的法律认定需依赖审计、司法鉴定等专业程序,而 18 年间证据灭失、人员变动可能增加查证难度。此外,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如中广投资控股北京分公司、福建中广投资)的状态,可能导致主体资格争议,影响司法救济路径。* r9 ?" Y5 M2 @! {
举报人权益保护的缺失
% ?; O* v( g5 @& B, I张国勇长期举报可能面临压力,但目前无信息显示其获得有效保护。根据《监察法》,举报人有权要求保密,但实践中地方部门推诿现象普遍。参考中广资本因违规荐股被处罚的案例,企业负责人在维权中可能同时面临民事赔偿与刑事风险,形成 "二次伤害"。! R+ u- Y; J3 W2 R- U
三、破局路径与制度反思
2 K# }" `0 E+ v% W; V: M( K; p% R中央层面的垂直干预
$ g8 E# ?8 ?3 C) h) C; J$ N本案需突破 "属地管理" 限制,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定异地管辖,或通过巡视巡察直接介入。参考 2025 年石峰区信访工作要点中 "提级办理" 机制,对涉及地方主官的重大案件应建立跨层级监督通道。( y1 I+ Z1 t- B' N; ?* {  {( s
司法独立性的强化
5 V. b- i" Q) T; b, d4 `: c% t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将本案列为再审案件,由巡回法庭提审以排除地方干扰。同时,需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资产流失进行重新评估,确保司法鉴定的中立性。. h! E% {! V5 I$ p. J8 z
信访制度的结构性改革" n5 J- y4 i! Q' e
应建立信访案件 "双轨分流" 机制:对涉法涉诉事项强制导入司法程序,对行政不作为类诉求由上级政府直接督办。四川省可借鉴大连市 "纪法信联动" 经验,将信访积案化解与地方官员考核挂钩,倒逼责任落实。
5 G7 Q! F2 _" K8 Z企业合规与风险防控5 i; K: }" J4 ?, ?
中广投资控股及其关联企业的吊销状态提示其存在历史合规问题。参考中广系资本运作教训,民营企业需完善公司治理,避免过度依赖地方政府资源,同时建立内部举报机制以防范高管道德风险。+ F+ c/ z8 m0 z" }0 \- U; |
本案是观察中国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的典型样本。其久拖未决的核心症结,在于地方权力结构与中央法治权威的张力。要打破这一困局,需在制度设计上强化中央督导的刚性约束,在执行层面建立跨区域的司法协作机制,并通过技术手段(如区块链存证)确保证据链的完整性。唯有如此,才能实现个案正义与制度进步的双重目标,避免类似案件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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