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font size="4">看了您在365论坛爱心驿站发过的帖子,知道您是位专职的公益人。作为专职的公益人您比我们平凡的爱心人士都更应该相识国家对社会团体的各项法规。对于您的“方舟公益”我按您给的链接登录了“方舟公益”网站,我个人对“方舟公益”有几点疑惑,望您能解疑。
: |0 t% L! |+ I5 I9 n& j? ? 一.“方舟公益'构造是否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5 n1 W* E7 S2 V; ?2 W$ [? ?? ?登录了方舟公益网站没能看到民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是方舟公益没把证书发布到网站吗?; ^% W# d! n; d$ k
? ? 二.方舟公益是否有本身的基金会7 N8 u* T5 R3 f( S5 m$ q1 O( F, A
? ?? ?登录方舟公益网站后,在捐助现金方式中有:通过银行账号、淘宝、付出宝,没有专门的基金会账号。
0 Z( c) r# s: p6 \* h, E. O6 I& a? ? 三.如果方舟公益没能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那么方舟公益是否有本领举行资金的召募?: K3 \' @) }* @8 |7 `1 I
? ?? ? 根据国家民政部民间构造管理局规定,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基金会是没有本领举行资金召募的吧?如果方舟公益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合法公益构造,那么在您所发的帖子里召募资金账号为什么是以您个人名字管理的账号,而不是以基金会为法人代表管理的专门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