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股转让征税新规的巨大缺陷和隐忧!
限售股转让征税新规的巨大缺陷和隐忧!『simu001.cn』
————可以说完全有办法逃避新规而逃税『simu001.cn』
————新规极有可能引来大小非、大小限的恐慌性抛售『simu001.cn』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收入将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对个人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股票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simu001.cn』
这个新规对股市是利好是无疑的,这也是国务院高瞻远瞩提前防范个人持有的限售股无所顾忌抛售的重要一招。实际上,随着中小板和创业板的飞速扩容,个人持有限售股呈急剧增加态势,而这些限售股一般持股成本都极低,因此一旦解禁,这些限售股极有可能成为放生的笼中猛虎,开始放肆减持,进而对中国股市的健康发展带来伤害。同时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征税还可以更好发挥税收政策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作用,实现社会财富公平分配。『simu001.cn』
但是仔细推敲这个新规,我们可以发现这个新规存在一个天然巨大缺陷!同时还会带来隐忧。『simu001.cn』
天然巨大缺陷是这个新规只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收入征税,不对个人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股票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个规定存在一个让个人逃税的重大缺陷!如何逃税呢?假设我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那么我是不是可以以极低的价格(比如说1元的价格)转让给我事先安排好的人,或者直接就是我转让给自己的妻子或者儿子,这样我只需要交税1*20%=0.2元,而转让之后的股票在沪深交易所通过竞价抛售不再需要征税。虽然这样做似乎比较可耻,但是资本的逐利性不会考虑道德的问题,连马克思都说过“有20%的利润,资本就活跃起来”!『simu001.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