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超常规村干部当炮灰
俗话说:庙小妖风大。海南乐东县九所镇,就发了一个促进当地“超常规”发展的通知。
该通知指向征地拆迁,提出“两个凡是”——“凡是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起带头作用,积极支持参与,作出较大贡献的村干部,镇委镇政府将给予表彰并予重奖。这样的村干部如果在下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落选,镇委将继续留用为村干部。”“凡是在征地拆迁工作中不支持,甚至阻挠、破坏、煽动群众闹事,影响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的村干部,镇委将给予免职和停职处理。在下一届村级换届选举中如果还当选,是支部委员的一律不予批准,是村委成员或村民小组长的一律不发放工作津贴。”
简单说来,凡是支持拆迁的村官就“昌”,凡是消极征地的村官就“亡”。至于征地与拆迁本身的合理性,如何面对村民可能的质疑、必然的诉求,压根儿就没提。群众利益无小事,涉及群众利益的拆迁,却要村干部一律支持征地方,否则就惩处,人们不禁要问:某些公仆到底是替谁说话?如果群众利益与征地方利益发生矛盾,基层政府的屁股应坐在哪一边?单纯鼓动征地、力推拆迁,难道没有露出卖地财政的小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