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上发帖诽谤前女友被判赔偿
顺德法院采取举证责任倒置推定男子存在过错 判决男子停止侵权
文/记者陈丽莉 通讯员罗世华
女友提出分手后,男方怀恨在心,不仅多次电话骚扰前女友,而且在自己的QQ空间等网络上发表侮辱诽谤前女友的文章,导致前女友在原单位承受不住压力而失业。昨日,顺德法院向媒体通报了该案,网络世界中出现的侵权行为应该由哪一方来举证一度成为审理中的争议焦点。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鉴于网络世界维权的特殊性,决定应由发帖者进行举证,最后判处该男子停止侵权,同时向前女友公开道歉与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事发:QQ空间发文称前女友淫荡
2004年何琳琳(化名)进入了顺德某公司工作,与刘全(化名)成为同事,后来两人恋爱成为男女朋友,在交往的过程中何琳琳发现两人性格不合,于2007年6月,两人终止了恋爱关系。不想分手后刘全一直怀恨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