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禁止外商投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_创业政策_私募基金网生活频道

热度30票  浏览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10月23日 22:40
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A#R)G3P'eOATv

  文化部日前公布《文化部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有关负责人12日表示,《意见》的出台首次向社会表明国家关于网络音乐的发展及管理政策。《意见》明确,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传播的网络音乐产品,必须经文化部批准进口或备案。

p0M^ H#v%y}y"o0

3K r N(g.z9d c*p+rS0  《意见》首次明确了网络音乐的内涵,它是音乐产品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各种有线和无线方式传播的,其主要特点是形成了数字化的音乐产品制作、传播和消费模式。 『simu001.cn』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w$K"[&Herr

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g&dQN/S:A

  《意见》重申,网络音乐经营活动必须由文化部批准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实施,其中包括网络音乐的进口活动。《意见》禁止设立外商投资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 『simu001.cn』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EG U(q5^`;i-q

~'D$tFI{0  《意见》明确,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传播的网络音乐产品,必须经文化部批准进口或备案。进口网络音乐产品,必须经文化部内容审查后,方可投入运营。已经文化部内容审查的进口音乐制品通过网络传播的,须由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依法办理手续。 『simu001.cn』

)}Y)JM Y l%]K(R [0
顶:2 踩:2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0.1 (10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0.6 (10次打分)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
换一张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网络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