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前的2017年6月9日,中国恒大团体表现,已将持有的15.53亿股万科A股出售给深铁,出售对价为每股18.80元,总对价约为292亿元。
$ F8 P4 x# a# C7 W$ ]& t' ~6 O- l: h* k1 d
港澳资讯提供 (仅供参考,风险自担)
3 u: g+ {: h K% B; P* p; A0 @ u: c/ C1 @# {3 X! j
公司动态:华润转让万科A(000002)获国资委批复
! k+ B; z, y' ^5 |7 g3 N 华润转让万科A已敏捷得到了国资委的批复。万科A20日晚公告,1月20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给华润(团体)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国资委、并抄送给公司的《关于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润国内商业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有关题目标批复》。4 q3 y4 G1 Z9 h, j# E& n2 ~: P
万科A刚于1月13日公告,公司股东华润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中润国内商业有限公司于1月12日与深圳市地铁团体有限公司(简称"地铁团体")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华润股份和中润商业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6.90亿股A股股份转让给地铁团体。转让完成后,华润股份和中润商业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T) E/ B5 J. {! o% @- I 本次转让的股份总数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31%,转让总价为371.72亿元,对应的每股生意业务代价为22.00元/股。
3 {9 w2 s: ^- e* w& X" P3 s 最新公告表现,国资委批复的紧张内容为:同意将华润股份和中润商业分别所持公司16.83亿股、684.06万股A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地铁团体持有;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稳定,此中地铁团体持有16.90亿股A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5.31%。国资委还称,请国有股东按照国有股权管理的有关规定,精确利用股东权利,维护国有权益,促进公司康健发展。: [, x- ^+ S) p7 P2 p; @
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用。+ X' v5 V7 j& ~0 c K
* u0 r0 ^+ B4 s" {/ W
【出处】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