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民事诉讼当事人?

热度97票  浏览40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11月07日 01:20
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O-r.n"e"Om JGei W~

2008-9-5

E(RbN%{d1C^0

.g a0gJsZ?:}0所谓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益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它有三个特征:第一,与民事案件有利害关系。这里的利害关系人又包括两种,一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二是与案件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即与本案虽无直接利害关系,但基于法律规定而与本案诉讼标的有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因而可以成为当事人的人。第二,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凡是不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他人的名义进行诉讼(如诉讼代理人),不是当事人。第三,受人民法院裁判的约束。人民法院的裁判是为解决民事纠纷而作出的,对当事人当然具有约束力。那些虽然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诉讼,但不受法院裁判约束的人,如证人、鉴定人、翻译人,不是当事人。 『simu001.cn』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f;E0Zg4`.A"qy`e?

_aS:P0eT8KesJ8w0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当事人仅指原告和被告双方;广义的当事人则不仅包括原告、被告双方,还包括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和第三人。另外,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有不同的称谓。例如:在一审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称原告和被告,在第二审程序中则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审判监督程序中,如果适用一审程序,称为原审原告和原审被告;如果适用二审程序,则称为原上诉人和原被上诉人。在执行程序中,又有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被执行人)。当事人称谓不同,表明他们在不同的程序中具有不同的诉讼地位。『simu001.cn』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 M?D-y9yJI

顶:3 踩:9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1.1 (30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0.92 (26次打分)
【已经有29人表态】
9票
感动
2票
路过
3票
高兴
3票
难过
3票
搞笑
3票
愤怒
3票
无聊
3票
同情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
换一张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网络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