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为了自身筹谋方便,大多会创建一家子公司大概关联公司(统称为“特殊目标公司”),特殊目标公司重要筹谋范围是信息咨询,一方面收取平台投资人和/或乞贷人的名誉咨询及服务费;另一方面在抵押标项目中,由于平台投资人分布在天下各地,而且在买卖业务中存在债权转让,债权再转让,抵押权人随时大概发生变动,干系的抵押登记手续管理存在实践操纵停滞,特殊目标公司可以作为包管署理人代为持有抵押权。除此之外,一些互联网金融公司“独辟蹊径”,探索风险对冲方式,筹划用特殊目标公司为平台乞贷人作包管。那么,标题来了。特殊目标公司和互联网金融平台之间存在什么关系?是否可以提供包管?
4 i& d3 P; h; T7 ` 1、互联网金融公司可以为一人或多人(非平台乞贷人和/或投资人)提供包管,但若长期以此为业需取得干系资质。3 O: Q* v+ ]& O% D5 E
通常环境下,可以或许成为包管方的互联网金融公司,都必要具备良好的资金气力,征信良好的同时,当乞贷人资金出现标题不能归还贷款的时间,包管人具备为乞贷人还本付息的本事。包管人是可否为多人做包管,要看包管人有没有这个气力。一旦为他人做包管以后,就和乞贷人形成了连带责任关系。因此,包管人是可以为多人做包管的,不外,多为一人做包管,就会多负担一份风险。3 q+ z+ a3 C) n8 @2 |& R
无论是企业照旧个人,替它人做包管风险都是很大的。作为包管方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必要满足的条件有:2 s3 [, @1 P8 I
(1)、包管企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本事
7 D. d8 N& x. C) I (2)、包管企业必要是依法登记领取业务执照的独资企业、合资企业、联营企业大概是中外相助企业。
6 T. u% o- F; o& t3 i; i. |& N (3)、包管企业为它人做包管时,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包管的,包管条约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分提供包管的,包管条约无效。
8 O7 {7 c( u1 V8 ?) h4 }# X9 |5 T (4)、以公益为目标的奇迹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包管人) t5 a* o0 a( J: n$ Z7 Y/ i7 S' a
2、互联网金融公司对外和/或对内包管要颠末干系法定步伐。
8 S7 Y2 c6 j, p; B" X: l 《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大概为他人提供包管,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大概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章程对投资大概包管的总额及单项投资大概包管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凌驾规定的限额。
9 Q' N2 L* r$ r# P9 x ^ 公司为公司股东大概现实控制人提供包管的,必须经股东会大概股东大会决定。% g* J R1 P: B
前款规定的股东大概受前款规定的现实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加入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集会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O* \1 ~" a/ k9 f; s7 j 3、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特殊目标公司“不可以为平台乞贷人作包管。
5 n7 [4 D/ t& i7 y 互联网金融平台创建一家子公司大概关联公司(统称为“特殊目标公司”),收取平台投资人和/或乞贷人的名誉咨询及服务费,作为包管署理人代为持有抵押权。同时,一些公司筹划用特殊目标公司为平台乞贷人作包管。根据银监会对P2P行业贯穿的4条红线:1.明确平台的中介性子;2.要明确平台自己不得提供包管;3.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4.不得非法汲取公众资金。此处的平台自己不得提供包管,应做扩大表明,即关联公司也不得提供包管。多家标题互金平台由于存在关联包管导致投资人资金无法兑现。
' G; g5 o n6 i% ]1 @( q 而特殊目标公司与互联网金融平台公司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关联公司,根据现在银监会对P2P网贷行业的公开亮相,平台自己不得提供包管,同时隐含关联公司也不能为平台乞贷人作包管,即不得提供关联包管。包管的核心在于对冲风险,而平台或关联公司提供包管,极易繁殖标题,倒霉于掩护平台投资人优点。
% B* ~5 X# D/ Y3 F 4、长期以包管业务为主的公司需取得干系资质。
# s" A- C" P7 j- }5 H- P (1) 包管公司创建条件:% |9 d! }( V2 f# e
1.1 满足注册资源最低限额(实缴货币资源500万人民币;从事再包管业务的融资性包管公司1亿,并一连业务两年以上)。
) S# j7 F( Z/ ?1 |/ Q7 U, g% v6 w 1.2 有符合要求的筹谋场所。
& R( {$ b4 |; E# E 1.3 符正当律(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4 @: J) [: I/ |0 k9 p/ V 1.4 有认识金融及干系业务的管理和评估职员。
1 d0 R! B8 ?& m' [! I8 @& P (2) 必要向公司登记构造(公司地点地的工商局)提交以下文件:0 Y1 h3 ^& z9 }: c/ O" F! P5 @
2.1 设立公司的申请陈诉(机构名称、注册资源金泉源、筹谋场所、筹谋范围)。
' I: E4 v- \/ c& Z8 u 2.2 公司章程。" l* @8 v" [' R3 C- |
2.3 工商行政管理部分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考核关照书。) s6 k# X8 G9 P/ E* u% e4 l* \
2.4 各股东协议书。
3 ~8 u- P3 H$ t 互联网金融公司在风险对冲方式上举行探索是值得肯定的,但创新要在法律框架内,不能逾越羁系红线。与此同时P2P羁系草案即将落地的消息传出,平台运营者,投资人,乞贷人吵得沸沸扬扬,是福是祸,关键要看互联网金融公司是否合规运营。我们也盼望互联网金融公司在举行创新同时与状师充实沟通,包管运营方式正当合规。
, {6 B; I, a) ]+ S 参考:1 _# i6 K+ B; L" W( N" y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包管法》:是包管业务的开展的根本法律依据,立法目标是为了掩护债权人的优点。
% y, f1 _9 R. W. X$ F. d- N 2、关联公司:依据我国财务部颁布的《企业管帐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买卖业务的披露》,在企业财务和筹谋决议中,假如一方有本事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庞大影响,则视为关联方;假如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也应视为关联方。
* N$ {- H, B9 M9 y. ?3 a* l0 ]/ F3 D 3、《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法》:包管公司与债务、债权人签到条约及包管条约、协议的根本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