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被告在诉讼中死亡有遗产但无人继承,应如何确定其民事责任?
甲、乙、丙三人共同伤害致被害人丁重伤,检察院依法对甲、乙、丙三人提起公诉,丁也以该三人为被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甲因病死亡,留有一定数量的遗产但无人继承。请问:对甲的民事赔偿责任应当如何处理?
(www.simu001.cn) (www.simu001.cn)解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作为被告的当事人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义务承担人的,人民法院即裁定终结诉讼。对于被告死亡,有遗产但无继承人的情形,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鉴于公正原则及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立法精神,作为共同被告的当事人死亡后,有遗产但没有继承人的,人民法院则不能在判决书中将其继续列为被告,但可在法律文书的事实部分予以叙明,在裁判的理由部分交待,以其死亡后遗留的财产偿付生前应承担的债务。
在本案中,法院在审理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不应当将甲列为被告,但可在判决书中的事实部分予以说明,在判决理由部分予以交待。如果经审理,甲确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应以其死亡后遗留的财产偿付该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4、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有继承人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
(www.simu001.cn)第一百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