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出资不足,清算时,债务如何分担?
甲乙创办合伙企业。双方协商总投资100万元,甲出资20万元,乙出资80万元。但乙资金没一次到位,其先期投入20万元,资金未足部分甲乙协商由乙第二年补足。该合伙企业成立一年后,因负债50万元,即进行了清算。请问:该合伙债务如何分担?(www.simu001.cn)
解答(www.simu001.cn)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本案中,若合伙协议对亏损的分担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如果合伙协议对亏损的分担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由甲乙协商决定;若协商不成,由甲乙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甲乙各实际出资20万元,应平均分担。另外,甲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www.simu001.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