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处理共有财物的行为,该如何处理?
李某与张某口头协议合作做运输生意,李某和张某各出资3万元,买了一辆机动车。经营过程中李某与张某发生纠纷。张某未经李某同意私自把车卖掉。李某向张某赔偿损失,张某拒绝。请问:李某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www.simu001.cn)
解答(www.simu001.cn)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因此,张某私自处理共有的三轮车的行为,侵犯张某的财产权,李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归还应属于李某的财产份额及其他损失。(www.simu001.cn)
法律依据(www.simu001.cn)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88.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89.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