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个人债务婚后可否由夫妻共同偿还?

热度0票  浏览4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9月25日 21:51

8Y#X lo%[8g!e,W)Z0李某婚前向张某借款5万元,婚后,李某和丈夫约定,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http://www.simu001.cn现张某多次要李某还钱,其丈夫却以“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不肯出钱。:http://www.simu001.cn张某获悉后,表示要告李某并以李某的家庭财产来抵债。:http://www.simu001.cn请问:婚前个人债务,婚后是由个人以“私房钱”来偿还呢,还是由夫妻共同偿还?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pxwe)h

解答

o;{Aw#Ot8B9G%c$X"W0  根据《婚姻法》第19条规定,李某于婚前向张某贷款是个人债务,依法不能用李某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应由李某的个人财产偿还。:http://www.simu001.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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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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