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均违法的行政侵权赔偿责任应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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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行政案件中,原告附带提出行政侵权赔偿要求,经法院审查,原、被告双方均有违法行为。请问:法院应如何认定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y8xtBj2gK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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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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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行政机关与相对人均有违法行为,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未给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的,则行政机关不应承担行政侵权赔偿责任。如果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给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并与损害结果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的,就应承担行政侵权赔偿责任。因此,在审理具体案件时,不能简单地以行政机关或者相对人的行为是否违法作为认定行政机关是否承担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标准,而应将上述三个条件作为行政机关是否承担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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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hw._"a]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d5x {'aR'Q"\K.c
  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cC+j1JT$w 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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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依据

h8BEc&cPC0    行政机关承担行政侵权赔偿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第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必须是违法的;第二,必须给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第三,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这三个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要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的,就应承担行政侵权赔偿责任。若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都不应承担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Qr&da/fj9?K9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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