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的广告牌被风吹落砸坏汽车,谁应承担赔偿责任?
某广告牌归甲乙两公司共有。某日大风,将广告牌吹落,砸坏了丙的汽车。请问: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www.simu001.cn)
解答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案中, 大风将广告牌吹落,砸坏了丙的汽车。对于丙的损失,应该由该广告牌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而广告牌由甲乙两个公司共有,因此,对于丙的损失,甲乙负有连带赔偿义务。在赔偿后,可以按照彼此之间的共有关系和份额进行分担。 (www.simu001.cn)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六条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零二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