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前灭失,能否用其他遗产补偿遗嘱继承人?
张某的母亲因病去世,其在遗嘱中指明由张某继承的一块金表在分割遗产前已经灭失。而遗嘱中还有部分遗产没有处分。请问: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前灭失,能用其他遗产补偿吗? (www.simu001.cn)
解答
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前灭失,不能用其他遗产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9条的规定,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本案中,张某的母亲在遗嘱中指明由张某继承的那块金表已经灭失,根据规定,遗嘱对金表的处分部分视为被撤销。遗嘱部分被撤销后,不能以其他财产作为补偿,而遗嘱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遗嘱中没有处分的财产按法定继承进行分割。(www.simu001.cn)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