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是否可以申请宣告当事人的婚姻无效?
张某(16岁)与王某同居,并设法骗取了结婚证。婚后,王某经常打骂张某,张某想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但又怕王某发现对其再进行殴打。请问:基于以上的情况,张某的母亲可否代张某申请宣告其婚姻无效?(www.simu001.cn)
解答(www.simu001.cn)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婚姻当事人及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本案中,张某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而骗取了结婚证,其与王某的婚姻是无效的。张某的母亲有权向婚姻当事人所辖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以维护女儿的合法权益。(www.simu001.cn)
法律依据(www.simu001.cn)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七条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