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转让租赁房屋,承租人对部分租赁房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李某和A银行某市分行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该行整体房屋中的一层,租期为2年。合同签订后,李某与杨某合伙投资50多万,用于租赁层的装饰及购进酒店经营所需设备。最近,该行决定将租赁房屋整体转让,并告知李某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李某无力购买整体租赁房,只想购买租赁层。请问:李某能就租赁层主张优先购买权吗?(www.simu001.cn)
解答(www.simu001.cn)
李某无权就租赁层主张优先购买权。A银行某市分行是整体转让租赁房屋,如果李某整体购买租赁房屋且其条件与其他人同等,就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李某只想购买租赁层,而他人是整体购买,他人整体购买与李某部分购买条件不同等,李某无权主张优先购买权。 (www.simu001.cn)
法律依据(www.simu001.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承租部分房屋的承租人在出租人整体出卖房屋时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复函
第一,从房屋使用功能上看,如果承租人承租的部分房屋与房屋的其他部分是可分的、使用功能可相对独立的,则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应仅及于其承租的部分房屋;如果承租人的部分房屋与房屋的其他部分是不可分的、使用功能整体性较明显的,则其对出租人所卖全部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二,从承租人承租的部分房屋占全部房屋的比例看,承租人承租的部分房屋占出租人出卖的全部房屋一半以上的,则其对出租人出卖的全部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反之则不宜认定其对全部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
请你院结合以上因素,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