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中,可否执行全资子公司的财产以清偿母公司的债务?
甲公司系乙公司的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乙公司进行强制执行。丙公司系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在乙公司资产不足清偿债务。请问:法院可否执行丙公司的财产以清偿乙公司的债务?(www.simu001.cn)
解答(www.simu001.cn)
法院不能执行丙公司的财产以清偿乙公司的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子公司和母公司均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乙公司的债务应以其自身财产承担。但是,法院可以执行乙公司在丙公司的投资权益。根据司法解释,法院可以冻结乙公司在丙公司的投资权益,在冻结后,法院可以直接裁定予以转让,也可允许并监督被执行人自行转让其投资权益或股权,将转让所得收益用于清偿对申请执行人的债务。(www.simu001.cn)
法律依据(www.simu001.cn)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51.对被执行人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已到期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人民法院有权裁定禁止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并要求有关企业直接向申请执行人支付。
对被执行人预期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禁止到期后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到期后人民法院可从有关企业中提取,并出具提取收据。
52.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分,或直接将股票抵偿给债权人,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
53.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
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
54.被执行人在其独资开办的法人企业中拥有的投资权益被冻结后,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予以转让,以转让所得清偿其对申请执行人的债务。
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
人民法院也可允许并监督被执行人自行转让其投资权益或股权,将转让所得收益用于清偿对申请执行人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理依据
全资子公司是指全部股份由另一个公司持有或控制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子公司的一种,它在法律上有独立法人身份。通常认为,母公司是指通过掌握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的形式,从而能够在实际上控制其他公司营业活动的公司。当母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时,母公司拥有该子公司100%的股权,是该子公司惟一的股东。《公司法》第4条第1款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有决定权,它往往为全资子公司规定经营方针,甚至对全资子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作出指示。而全资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受母公司的控制。全资子公司的决策投票权掌握在母公司手中;其重大经营决策和重大人事安排往往由母公司决定。母公司在其权限范围内作出的指示,全资子公司应该遵守和服从。
虽然控制与被控制、支配与被支配是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真实关系的写照,但从法律的角度看,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仍属于彼此独立的法人实体。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各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和债务,不得混同。母公司是以其出资额或所持有股份为限对全资子公司承担责任;全资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它自己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时,母公司的债务应由母公司用自己的资产予以清偿,全资子公司本身的财产并不是母公司财产的一部分。所以,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是相互独立的法律实体,分别对自己公司的财产享有财产权,同样也应以各自所有的财产清偿各自的债务。
此外,全资子公司成立以后,在其经营运作过程中,难免与其他主体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其中的负债,应由全资子公司本身的财产作为清偿保证。如果将全资子公司的财产用于母公司债务的清偿,并由此导致子公司无力清偿其自身债务,就会严重损害全资子公司本身的债权人的利益。而母公司作为全资子公司的惟一股东,本应对全资子公司的债权人承担有限责任的,但其结果却等于抽走了全资子公司的财产用于自身债务的清偿,这显然不合理。
当然,对于母公司在全资子公司中的股权和股权收入,是可以作为执行标的的,因为这属于母公司自己的财产。(www.simu001.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