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遗漏诉讼请求,应如何补救?
甲参与竞买活动依法签订成交确认书,但拍卖行却擅自变更成交确认书。经起诉,法院认定甲的确认书合法,但是甲却遗漏要求拍卖行给付确认书原件的诉讼请求,因此拍卖行拒绝返还甲的确认书。请问:甲应如何处理?(www.simu001.cn)
解答(www.simu001.cn)
法院判决书的判决项中没有拍卖行交付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履行内容,法院执行没有依据。法院判决变更后的确认书无效,只是撤销了拍卖行的变更行为。由于甲没有诉请人民法院判令拍卖行交付确认书原件内容,因此,判决中就没有此项内容。甲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拍卖行交付拍卖确认书。(www.simu001.cn)
法理依据
民事判决是指人民法院通过法定程序,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国家审判机关的名义作出的解决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判定。人民法院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执行力。民事判决书应当包括的内容有:①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②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③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④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法院的审判工作被要求是消极被动的,以避免因其积极主动造成偏颇,进而失去其作为裁判者应有的中立和公正,因此,不告不理原则是法院审判的第一工作原则,也是事实认定工作的第一指导原则。当事人的诉请或公诉机关的指控便是审判的对象,法官不得擅自超越当事人的诉请和公诉机关的指控进行审判。在民商事及行政案件中,只有在当事人诉请有误或有明显遗漏的情况下,法院方可提请当事人变更或补充,以帮助当事人实现其合法权益;在刑事案件中,只有在公诉机关的指控的犯罪行为确实存在,仅仅指控罪名有误的情况下,法院方可纠正其罪名而予以判决。(www.simu001.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