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将财产抵押给一债权人,其他债权人可否请求撤销抵押行为?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五万元,欠丙公司货款七万元。乙公司向甲公司主张债权时,发现甲公司与丙公司恶意串通,将其所有的一汽车抵押给丙公司,且甲公司已无其他财产可以还债。请问:乙公司能否请求撤销该抵押行为?(www.simu001.cn)
解答(www.simu001.cn)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债务人有多个普通债权人的,在清偿债务时,债务人与其中一个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抵押给该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损害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行为。本案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同为甲公司的普通债权人。甲公司和丙公司恶意串通,将其所有的一辆汽车抵押给丙公司,导致甲公司无力偿还乙公司的债务,损害了乙公司的合法权益。因此,乙公司可请求法院撤销该抵押行为。(www.simu001.cn)
法律依据(www.simu001.cn)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十九条 债务人有多个普通债权人的,在清偿债务时,债务人与其中一个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抵押给该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损害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