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纠纷案件中,被告人无故缺席需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甲是一个财产纠纷案件中的被告人,在开庭日甲无故不出庭。请问:法院会拘传甲吗?甲应得的权利还会得到法律的保障吗?甲拒绝出庭,那么开庭的费用甲还需要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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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www.simu001.cn)
如果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2条规定的必须出庭的案件(如一般离婚,未成年人的父母等),甲有权利不出庭,法院也不能拘传甲。甲不出庭,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判决,甲的权利也会得到保护。甲出庭与不出庭在法律事实上是一样的,但从程序上看,甲失去了辩论和对对方证据、说法提出抗辩的机会,而这个可能导致部分结果对甲不利。
至于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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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www.simu001.cn)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1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