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室内安装防盗装置,小偷盗窃时被击伤,户主应否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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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主甲在室内设置防盗装置。某日,乙入室盗窃时被击伤。请问:甲应否承担刑事责任?        (www.simu001.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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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www.simu001.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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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m J(aBZj0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了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本质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实施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一、必须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三、必须具有防卫意识。这里的防卫意识包括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防卫认识是制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意志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目的。四、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本人进行防卫。五、必须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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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中,甲的行为并不符合正当防卫所构成的条件,并不属于正当防卫。但根据《刑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但是,甲在室内安装一定限度的保护措施来保护自己的财产,甲的该行为导致乙被击伤并不是于故意或过失,其不负刑事责任。但甲安装防盗的行为应是有限度的,其限度的标准是为了保护财产不受侵害最低限度,如果主要是起杀伤对方或者其他保护财产之外目的的,那么造成他人伤亡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www.simu001.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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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www.simu001.cn)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0EG| e"Wi8[&cV

B!gAIw L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修正)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 z+pelQ'e%ZBK

H4KcE2?,{.~0第十六条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cV4i an4x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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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b/M&l2Q;F? TW0`oE G

(ddJw.KiX0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私募社区 - 私募股权投资知识学习网 - www.simu001.cnAePIcJ7k T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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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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