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业户临时外出经营如何开具专用发票?
固定业户临时外出经营如何开具专用发票?(www.simu001.cn)
解答(www.simu001.cn)
从1995年7月1日起,固定业户(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临时到外省、市销售货物的,必须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出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地纳税,需要向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的,亦回原地补开。对未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按6%的征收率征税。对擅自携票外出,在经营地开具专用发票的,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将其携带的专用发票逐联注明“违章使用作废”字样。(www.simu001.cn)
法律依据(www.simu001.cn)
关于固定业户临时外出经营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
第四章 审 查
固定业户(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临时到外省、市销售货物的,必须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出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地纳税,需要向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的,亦回原地补开。对未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按6%的征收率征税。对擅自携票外出,在经营地开具专用发票的,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将其携带的专用发票逐联注明“违章使用作废”字样。
本规定自1995年7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同时废止。